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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68th> 利益供應者
2018.10.11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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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個人的瘋癲總是來得無聲無息。
在同樣的情況發生第四次之前,
得快點想辦法避開才行。
藏在玻璃後頭的攝影師是有點危險的,
(還有話筒那頭的留言也是。)
天知道兩個月後會不會再次身陷囹圄。
所以——
聽話一點吧、誰都不能再是最差勁的榜樣。
如果還要再一次遇見的話,
希望能在其他的場合平和地交會。
最初相識的地方已經變得太過沈重,
早已不適合做為放下彼此的終點。
原路、
繞路、
習慣的路線、
陌生的路線、
或許在星期六早上七點以外的時間點,
那條路也會一樣艱辛。
因此再也不行了,
作為那個人的利益供應者什麼的。
***THE END**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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